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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6-01-04
浙江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衢州省級糧食儲備庫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5年12月11日,浙江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根據《浙江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衢州省級糧食儲備庫建設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查批復等要求,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省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名浙江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年4月,地址位于衢州市衢江區川匯路88號。2003年浙江省衢州省級糧食儲備庫原計劃擬在衢江區梨園村實施,又考慮糧食“四散化”等原因,初步設計直至2006年都未完成,2006年將選址調整到衢州綜合物流中心(目前位置)。設計倉容量一期7.5萬噸,二期2.5萬噸,目前完成一期建設內容,主要內容為:散裝糧倉6幢3.26萬噸,包裝倉1為2.09萬噸,包裝倉2為0.85萬噸,以及站臺倉1.3萬噸。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2006年8月企業委托浙江省衢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編制完成《衢州省級糧食儲備庫環境影響報告表》;2006年9月取得《關于浙江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衢州省級糧食儲備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查意見的函》(衢環開[2006]173號)。
本項目所屬行業不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 年版)》內,無需申領排污許可。
該建設項目于2010年6月開工建設,2013年1月完成一期7.5萬噸倉容建設并試運行。
本項目新增員工18人,除倉儲部3班制外,其余單班制生產,年工作256天。企業設有食堂。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3. 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投資764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5萬元,占總投資的0.85%。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糧食儲備庫一期7.5萬噸建設項目,主要內容為:散裝糧倉6幢3.26萬噸,包裝倉1為2.09萬噸,包裝倉2為0.85萬噸,以及站臺倉1.3萬噸,本項目中的二期工程另行申報環評建設,本次驗收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驗收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糧食運輸方式變動:環評中糧食進出有汽車,鐵路,輪船運輸;實際企業目前只用汽車運糧,未建設鐵路與港口,取消了鐵路和輪船運輸方式。環評中糧食包裝形式有包裝糧和散裝糧;實際企業只儲存散裝糧,故無包裝糧相關設備。
2.工藝及設備變動:環評中糧食儲存期間除蟲方式為PH3熏蒸除蟲;實際企業除蟲方式改為充氮除蟲,取消熏蒸除蟲。除蟲方式變動,無藥劑廢氣產生,配套設施設備有相應變動。環評中有散糧清理篩工序;實際項目來糧在上游企業收集過程中已經過清理篩步驟,因此企業無此工序。
3.廢水去向變動:環評中項目生活污水經標準無動力生化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由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衢江;實際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和隔油池預處理后排入污水管網,經城東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衢江。
4.固廢產生變動:環評中糧食雜質產生量有250t/a;實際企業來糧在上游回收企業已經過清理篩過篩,因此不產生糧食雜質。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隔油池預處理后排入污水管網,送至城東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衢江。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糧食粉塵和除蟲工序廢氣、食堂油煙廢氣。
糧食包裝方式均為散裝,企業在儲存倉內設置通風系統,產生的廢氣無組織排放。
企業除蟲方式改為充氮除蟲,在儲存倉內設置通風系統,產生的廢氣無組織排放。
食堂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油煙管道引至屋頂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1)企業制定了環保管理制度,基本落實了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并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2)本次驗收內容不涉及“以新帶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3)本項目無在線監測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口的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動植物油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限值要求;氨氮和總磷濃度指標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 廢氣
有組織廢氣:
企業食堂油煙凈化器出口油煙最大排放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標準的排放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
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企業敏感點(北側上堰村)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其修改單排放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晝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表1中2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企業敏感點(北側上堰村)晝間噪聲監測值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及批復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生活廢水經處理后納管排放,廢氣經相應處理裝置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及敏感點環境空氣質量和噪聲達標,固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
浙江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衢州省級糧食儲備庫建設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 建設單位加強現場管理以及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不斷完善廢水和廢氣環保處理設施建設,嚴格控制無組織廢氣的排放,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竣工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及附圖、附件等相關內容。
公示時間:2026年1月4日~2026年2月4日
聯系人:何力
聯系電話:13575675675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